家人醫院往生該如何處理

若之前您已聯絡及詢問過永憶服務人員,我們於您聯絡時,會依情況提供關於親友往生所需注意事項及需要家屬配合處理事宜的文件。若您因某些情況無法取得相關注意事項的文件,永憶服務人員將於您來電詢問時以電話告知您相關處理及配合事宜,請您及家屬依所提供的相關說明進行配合處理。本公司服務人員將於最短的時間內趕至現場,協助後續處理事宜。以下為一般注意事項及配合事宜簡要說明:

  1.請家屬預先準備一套乾淨的內衣褲及寬鬆的外衣褲,由家屬或護理人員的協助下為往生者換上。一般來說,若無特殊宗教或儀式的要求,此時不需穿著太正式之衣物。
  2.請家屬於接到醫院病危通知時及往生第一時間,隨即通知永憶服務人員〈0800-090-091〉,並請直系親屬備妥本身及往生者的身分證明文件,護理站人員會協助辦理出院手續、遺體放行條及開立死亡證明書〈一般為十至十五份〉,同時護理站人員會通知醫院太平間人員,待文件及相關手續辦妥後,太平間人員將遺體接運至太平間。永憶服務人員將於交到您通知時,與您約定好時間及地點,盡快的趕至醫院,從旁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3.若於醫院非辦公室時間往生,請家屬至〈大多醫院〉急診室掛號收費櫃檯辦理遺體放行條,並於隔日辦公室時間內辦理死亡證明書。

家人家中往生該如何處理

若之前您已聯絡及詢問過永憶服務人員,我們於您聯絡時,會依情況提供關於親友往生所需注意事項及需要家屬配合處理事宜的文件。若您因某些情況無法取得相關注意事項的文件,永憶服務人員將於您來電詢問時以電話告知您相關處理及配合事宜,請您及家屬依所提供的相關說明進行配合處理。本公司服務人員將於最短的時間內趕至現場,協助後續處理事宜。由於家中往生在死亡證明書開立方式上與醫院不同且部分地區政府機關規定亦不盡相同,故僅將基本方式列出如下:

  1.因疾病往生時,若先前無就醫紀錄,請與當地衛生所人員聯絡並約定至指定場所進行遺體相驗並開立死亡證明書。若因情況特殊而衛生所無法開具,則要報請檢察官到場相驗。
  2.因疾病往生時,若先前就醫紀錄,但醫院不開死亡證書,則可請醫院開立亡者就診紀錄及診斷證明書,在請當地衛生所開立死亡證明書。若因情況特殊而衛生所無法開具,則要報請檢察官到場相驗。
  3.因病或自然死亡時,亦可委請合格法醫親臨開立死亡證明書。若因情況特殊而法醫無法開具,則要報請檢察官到場相驗。

如何辦理死亡登記

請登記申請人準備好下列證件正本,至亡者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直接辦理死亡登記:

  1.戶口名簿。
  2.亡者及其配偶國民身分證〈若無配偶則不需〉。
  3.申請人印章。
  4.死亡證明書、相驗書或驗屍證明書、死亡宣告者附法院判決。
  5.委託書,另附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及印章。

家屬在辦理死亡登記後,建議可同時申請除戶全戶謄本五至十份左右,以備日後申請保險給付、勞保給付、申報遺產稅、聲請拋棄繼承、不動產繼承過戶、銀行結清帳戶及車輛過戶程序時使用。

是否有其他關於喪葬之補助項目及其他重要的事項需要辦理

一般而言政府或保險之補助項目有低收入戶相關補助、殯葬單位收費減免補助、勞保公保喪葬津貼及勞保公保遺屬津貼等。

除辦理死亡登記問答中所提及的項目外,您還須向健保投保單位取消健保。在繼承亡者遺物及遺產上,建議您可參考我國民法繼承篇關於繼承人順序、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等相關的內容。永憶也可推薦相關領域專長之律師供您參考。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永憶國際有限公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